发布时间:2018-01-02 来源:纪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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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使各级人员能更好地了解职能部门2017年年度完成情况,现将各职能部门完成情况的自评表予以公示,请大家在考评前认真阅读,并在考核中做到公平、公正地给予测评。 根据学校《2017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》,对校内职能部门的年终考核总分为100分,其中20分为共性目标考核,80分为职能目标考评。 1.共性目标考核20分由办公室、组织部、纪检监察室、宣传部完成; 2.职能目标测评80分由两部分组成: (1)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汇报,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、部门互评、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的打分在现场完成; (2)根据公示材料,由二级学院组织,分别选本单位20位各层面干部、教师、职工代表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测评。 特此通知。 考核办公室 2017年1月2日 附件:各部门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核自评表(共18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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