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学校关于开展首届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评选活动精神,会计学院即日起启动首届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推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在会计学院任职或任教的一线教师(包括教师、教辅人员、辅导员)。
二、评选条件
与学校的评选条件相同。(附名单)
三、 推选办法
1.班级推荐
各班召开专题班会,推荐2位老师。要求四分之三以上的同学到会,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等形式。会后,将推荐名单报各学院学工办。
2.学院推荐
学院将各班推荐的名单进行汇总,采取适当的方式确定4位老师,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作为推荐人选报学校评审小组。
四、评审小组
评审小组负责引导和监督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推选活动。
下设办公室,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。
会计学院
2016年11月5日
附件